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包括多个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工作,处理机要、文秘事务,处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管理行政后勤和福利,管理固定资产和房产,以及机关保卫和交通安全。
人事劳资处负责干部培养、考核、选拔等管理工作,包括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社会保障等,还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与考核。
政策法规处负责城乡管理立法规划,拟定政策法规,研究发展战略,参与政策协调和情报交流,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和发证。
财务装备处指导财务管理,编制预算,协助建立内部财务制度,负责资产管理,管理收费项目和罚没收入,以及机关财务预决算。
计划建设处负责城乡维护改造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编制,安排设施维修养护,办理项目申请和立项等工作。
科技教育处负责科研、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科技队伍建设,参与招投标管理。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城乡管理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定。
市政设施运行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养护、维修和应急管理工作。
排水设施管理处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用事业保障处负责公用事业设施的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
市容管理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城市广告和大型活动的审批。
交通管理处负责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交通秩序的管理。
执法审理部门协调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查和相关协调工作。
案件执行处负责案件审理和执行,包括投诉处理和行政复议。
信息网络处负责城乡信息网络规划和城建服务热线平台的管理,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景区管理处负责城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信访维稳处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稳定工作。
综合开发处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特许经营指导,以及市场准入和价格管理。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
监察室和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和干部管理工作。
组织部负责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干部考核及党员发展。
宣传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新闻报道。
统战部负责统战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以及双拥工作。
工会负责职工权益和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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